5斤香蕉扣秤1.3斤 流動攤販成重災區(qū) 買5斤香蕉,竟只有3斤7兩。昨天本報就接到這么一起投訴。缺斤少兩,事不大卻關乎商家信譽、百姓利益。昨天下午至今天上午,本報記者多方走訪調查發(fā)現(xiàn),路邊流動攤販是缺斤少兩的“重災區(qū)”。而從今天開始,本報也針對市場各種不規(guī)范現(xiàn)象推出系列調查性報道,幫助市民撥清迷霧。 今天上午7時,記者來到該菜市場。由于正是早市高峰期,不少市民在買菜。菜場西大門里側,記者看到校秤處有個電子臺秤。 記者在一個攤位處買了兩根茄子,稱重0.315公斤,又購買大蒜,稱重0.095公斤。在另一家蔬菜攤位,記者購買了生菜,稱重0.615公斤。在豆制品區(qū)域,記者購買了0.29公斤的千張。 在校秤處,記者一一復秤,千張0.29公斤,生菜0.615公斤,茄子0.315公斤,大蒜0.095公斤,與攤主稱重沒有任何誤差。 上午8時許,記者來到北京華聯(lián)超市和平路店。水果區(qū)金絲柚展臺前,有個消費者已稱重但沒有購買的金絲柚。標簽顯示重量為1.23公斤。記者將該金絲柚拿到散裝食品區(qū)的電子臺秤上稱重,顯示結果是1.232公斤。記者又將其放到糧油區(qū)電子臺秤上,得出的結果是1.234公斤。 記者注意到,該金絲柚的價格是3.98元/公斤,三種電子臺秤得出的重量誤差都是0.002公斤,誤差的價格0.0079元,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超市工作人員表示,超市沒有設置公平秤,但各個區(qū)域都有電子臺秤,如果消費者對商品的重量有疑問,可以任意挑選一個電子秤稱重。 上午8點半,在北一環(huán)樂購超市,為了測算超市里的電子臺秤是否公正,記者將自己的手機分別在超市里的電子秤和超市外的公平秤上進行了測量。 在該超市三樓一處電子臺秤,稱重顯示為0.186公斤,另一個電子臺秤顯示重量也是0.186公斤。隨后記者又拿著手機來到超市二樓服務臺的公平秤上去測量,顯示重量為0.135公斤。同一個手機,公平秤稱重比超市里面的輕了0.051公斤。 超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公平秤和超市里面的電子臺秤都不是由超市工作人員調校的,“我也不知道是工商部門還是質監(jiān)部門調校的,但記得應該是一個季度調校一次,一般情況下,重量差距不會太大。” 昨天下午,合作化路與望江路交口西側一個小巷子里,不少小販在此售賣水果等商品。記者在一個小商販處買了一些香蕉,小商販說重4斤7兩。記者隨后在潛山路一家超市外面的公平秤處,將所購香蕉復秤,顯示卻不到4斤3兩,兩次稱重差距竟達近半斤。 昨晚6時,記者在東一環(huán)與和平路交叉口一水果攤販處購買了4斤蘋果。隨后,記者又在和平路與大通路交叉口一水果攤購買了4斤橘子。記者將購買的蘋果和橘子拿到茂林路菜市場的公平秤復秤,蘋果和橘子的重量分別為3斤半和3斤6兩。 記者迅速回到大通路的水果攤,水果攤主得知記者的來意后,表示稱錯了,愿意補償損失。記者來到和平路時,賣水果的小販已不見蹤影。 夏園路勝利小區(qū)的門口,兩名中年婦女在路邊賣菱角,使用的是一桿老式木桿秤,記者稱了點菱角,攤販報重3斤2兩。而記者在附近菜市場復秤時發(fā)現(xiàn)只有2斤9兩。 超市以及農貿市場的電子臺秤為何有數(shù)據(jù)上的誤差?安徽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一般超市和農貿市場使用的30公斤的標準電子臺秤誤差在正負15克。 據(jù)介紹,菜場和超市等商家使用的電子計價秤,國家規(guī)定實行強制檢定。不按規(guī)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超過檢定周期的,都不允許使用。由此可見,北京華聯(lián)超市和平路店、茂林路菜市場、記者觀察的食材及水果的誤差值都在正常范圍之內。 |